首先,问题是关于电商公司取消内部创业项目A后,如何计算B和C的收益才合理。项目A的运作方式是:B和C以项目A的名义与外部物流公司谈判,结算价格由项目A支付(作为支出);然后项目A将结算价格提高15%向公司报价(作为收入)。B和C的场地、工资等由公司提供。每年项目A的收入支出差额提取一部分作为B和C的分红。现在项目A要取消,需要计算B和C的收益。
用户问的是两种方式:
从搜索结果中,我看到一些相关的概念:
我需要基于这些信息,给出合理的建议。
首先,分析项目A的运作:
在项目A的会计中,收入是提价后的金额,支出是物流公司的结算价。所以,收入 - 支出 = 提价部分(15%),因为收入 = 支出 * 1.15,所以差额 = 支出 * 0.15。这部分差额就是项目A的毛利润。
但B和C的工资、场地等由公司提供,这些是公司的间接成本,但项目A的账面上可能没有这些支出,因为公司直接承担了。所以,项目A的“收入 - 支出” 可能只是毛利润,没有包括运营成本。
当计算项目A的资产或收益时,需要决定是否包括这些运营成本。
现在,项目A取消,要计算B和C的收益。
两种方式:
从公平角度看,方式二更合理,因为运营成本是公司提供的,应该被考虑进项目A的总成本中。
项目A设立时的持股比例:用户没有指定持股比例,所以我需要假设或有一般性原则。
参考搜索结果:
所以,合理的做法是:
但公司提供的资源(工资、场地)是公司自己的成本,不是项目A的现金支出。所以,在计算项目A的资产时,需要将这些内部转移计入成本。
例如:
因此,项目A的净收益应该是:收入 - 支出给物流公司的费用 - 公司承担的内部成本(工资等)。
在项目A存续期间,分红是基于“收入 - 支出物流”的差额,但内部成本没有被扣除,所以分红可能偏高,因为公司承担了运营成本。
现在取消项目,计算B和C的收益时,应该回溯调整,扣除所有相关成本。
方式一(当前支出差额提取分红)可能不完整,因为它忽略了运营成本。
方式二(持股比例计算资产)更全面,但需要定义资产价值。
计算项目A的资产:
由于B和C的工资由公司支付,场地由公司提供,这些成本应该被视为项目A的费用,但从未在项目A的账上体现。
所以,在取消时,计算项目A的最终价值时,应该包括:
然后,项目A的净资产 = 累计收入 - 累计支出物流 - 累计内部成本。
如果项目A有持股比例,比如B和C持有一定比例,公司持有另一部分,那么净资产按比例分配。
用户说“项目A设立时讨论的公司, B , C在项目中的持股”,所以应该有持股比例。
例如,假设设立时,B持股X%,C持股Y%,公司持股Z%,X+Y+Z=100%。
然后,项目A的资产价值基于上述净计算。
在分配时,B和C的收益根据他们的持股比例从净资产中划分。
内部成本的计算:需要知道项目A存续期间内,公司为B和C支付的工资、场地费用等总额。这些费用应该被资本化或计入项目A的成本。
类似地,公司可能还提供了其他资源。
搜索结果中提到“费用效益分析”,净效益[B-C] = B - C - M,其中M是成本或其他费用。
所以,在项目A的背景下:
然后净效益 = B - C - M。
这个净效益可以作为项目A的资产价值。
然后,根据持股比例分配。
如果采用方式一,仅根据当前支出差额(B - C),忽略M,那么B和C的收益会虚高,因为他们没有承担运营成本。
但公司承担了成本,所以在项目取消时,公司应该收回这些成本或调整分配。
因此,方式二更公平。
现在,具体如何计算:
收集数据:
计算项目A的净资产:
根据持股比例,计算B和C的收益份额。
如果项目A有独立账目,净资产可能包括其他资产,但问题中没有提到。
用户说“每年核算项目A的收入支出差额, 提取一部分作为B C的分红”,所以收入支出差额是毛利润(收入 - 物流支出),然后提取一部分分红,但“提取一部分”可能意味着不是全部用于分红,公司可能保留部分,但问题未指定。
在取消时,需要处理累计的差额。
但内部成本从未扣除,所以净资产应考虑所有成本。
另一个角度:项目A的“资产”可能包括未分配的利润。
定义:
但公司还承担了内部成本,这些成本应该被视为项目A的费用。
所以,在项目取消时,项目A的应分配利润应该是:累计毛利润 - 累计内部成本。
然后,根据持股比例分配。
如果持股比例是利润分成比例,而不是资产比例。
用户说“在项目中的持股”,持股通常意味着所有权,所以应该是资产份额。
在设立时,持股比例可能定义了利润分配和资产分配。
但问题中,“提取一部分作为B C的分红” 基于收入支出差额,所以利润分配可能不是严格按持股比例。
需要澄清持股比例的含义。
假设项目A设立时,B、C和公司有约定的股权比例,比如B 40%, C 30%,公司 30%。
然后,项目A的运营:
所以,项目A的账上,只有收入、支出(物流),因此利润 = 收入 - 支出物流。
但实际经济利润应该包括公司承担的成本。
因此,当计算B和C的收益时,合理的方法是:
如果项目A有资产,如现金余额,但可能没有,因为收入支出可能净额很小,或通过公司处理。
从搜索结果看,投资中途撤资时,考虑投资成本和时间价值。
但这里,B和C是内部人员,不是外部投资。
另一个参考:合伙基金的例子,收益计算为(退出金额 - 投资成本)然后分配。
类似地,这里项目A“取消”类似于清算。
所以:
但公司提供了场地、人员等,这些是初始投入。
或许将公司提供的资源(工资、场地)视为项目A的投资。
例如:
B和C的收益 = 净收入 * B的持股比例, 同样C。
在计算内部成本时,需要具体数值,但用户没有提供,所以给出方法。
对于方式一,仅根据当前支出差额:支出差额是收入 - 支出物流 = 提价部分,是毛利润。但分红时“提取一部分”,可能公司保留部分,所以B和C的累计分红可能已经部分获得,但项目取消时,需要结算。
问题中说“每年核算... 提取一部分作为分红”,所以B和C可能已经收到了一些分红。
但项目取消时,需要处理剩余资产。
但项目A可能没有剩余现金,所有利润都分配了或公司持有。
用户没有指定利润分配政策。
假设每年分红是基于收入支出差额的某个比例,所以有留存收益。
但为简单起见,在取消时,计算累计的收入、支出和内部成本。
然后,项目A的应分配净资产 = 累计收入 - 累计支出物流 - 累计内部成本
然后,按持股比例,B和C获得他们的份额。
公司收回其份额。
如果内部成本是公司直接支付的,在分配时,公司应该收回这部分成本。
例如,累计内部成本S,公司承担了,所以在分配净资产时,公司应该先收回S,然后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或S包括在成本中。
在净资产计算中,S作为成本扣除,所以净资产的组成是税后利润等。
但持股比例是所有权,所以净资产直接按比例分配。
包括公司份额,公司会收回其成本部分。
最合理的方式:计算项目A的调整后净资产:
这样,公司通过持有股份,间接收回了内部成本,因为公司份额覆盖了其投入。
如果公司持股Z%,那么公司分配Z% * 净资产,如果净资产为正,公司可以收回部分成本;如果为负,公司承担损失。
内部成本S是公司支付的,但S被计入了成本,所以净资产减少,公司份额减少,但公司是股东,所以公平。
例如,假设数字:
设:
那么,项目A的净资产(调整后) = 累计收入 - 累计支出物流 - 累计内部成本 = 1.15E - E - S = 0.15E - S
如果0.15E > S,净资产为正;否则为负。
然后,持股比例,比如B 40%,C 30%,公司 30%。
则B的收益 = 40% * (0.15E - S)
同样C。
如果采用方式一,仅基于当前支出差额:支出差额是0.15E,提取一部分分红,但S未被扣除,所以B和C获得了基于0.15E的分红,但公司承担了S,公司亏损。
在取消时,如果只基于当前差额,B和C获得0.15E的一部分,但公司已经承担了S,不公平。
因此,方式二更合理。
现在,回答用户的问题:
最终输出。
在计算电商公司内部创业项目A取消后B和C的收益时,最合理的方式是根据项目A设立时讨论的B、C和公司的持股比例计算项目资产来划分。这种方式更公平、全面,因为它考虑了项目运营中的所有相关成本和收益,避免了仅关注短期利润差额而忽略公司提供资源(如工资、场地)的潜在不公。相比之下,仅根据“当前的收入支出差额”提取分红可能虚高B和C的收益,因为项目A的账面上未计入公司承担的内部成本,导致公司实际承担了额外负担。
下面我将逐步解释如何计算,包括具体步骤、公式和注意事项。方法基于财务公平原则(参考搜索结果中的投资中途撤资和项目收益分配逻辑,如“投资中途撤资怎么算收益”和“合伙基金投资了两个项目”的参考链接)。
计算分两步:先计算项目A的净资产,然后根据持股比例分配。以下是详细步骤和公式。
项目A的净资产(Net Asset Value, NAV)是调整后的累计收益减去所有成本。公式为:
净资产 (NAV)=累计收入−累计支出(物流)−累计内部成本
累计收入=E×1.15
(因为项目A将结算价提价15%向公司报价,所以收入是支出的115%。)
累计支出(物流):项目A支付给外部物流公司的累计结算价格,即 E。
累计内部成本:公司为项目A承担的所有资源总和,包括B和C的工资、场地费用、人员成本等。这些成本需从公司财务记录中提取,并归集到项目A的运营期间。
净资产的简化和公式:
代入收入公式:
净资产 (NAV)=(E×1.15)−E−累计内部成本=E×0.15−累计内部成本
项目A取消时,净资产按设立时的持股比例分配给B、C和公司。
B的收益=α×NAV
C的收益=β×NAV
示例计算(假设数据,便于理解):
如果NAV为负(如E=100万,内部成本=20万,则NAV=5万-20万=-15万):
净资产=累计收入−累计支出(物流)−累计内部成本+未分配利润
但问题中未提及,故可忽略。
最合理的做法是:根据项目A设立时的持股比例计算项目净资产,然后分配给B和C。计算时,必须包括内部成本(如工资、场地),以确保公平。方法核心是:
NAV=(累计收入−累计支出物流−累计内部成本)×持股比例
这符合财务逻辑,参考了投资撤资和项目分配的通用原则(6)。如果您提供具体数据(如E、内部成本、持股比例),我可以帮助细化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