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需要根据用户要求,分块核查内容
准备核查清单中...
预备调查清单
待核查内容1: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联合卫健委发布《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待核查内容2:要求全面取消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
待核查内容3:转而推行'终身学习档案'
待核查内容4:强制要求所有医学院校开设人工智能医学专业
行动计划
Search
教育部 卫健委 《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2020年9月23日没有找到相关结果,我需要调整搜索策略。让我尝试使用更宽泛的关键词,并检查2020年前后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医学教育改革的政策文件。
Search
教育部 卫健委 医学教育改革 2020年我看到搜索结果中没有找到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联合卫健委发布的《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让我尝试搜索更具体的信息,特别是关于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和人工智能医学专业的内容。
Search
教育部 卫健委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 取消 终身学习档案我需要继续搜索关于医学教育改革中人工智能医学专业的相关信息,以全面核查待核查内容。
Search
教育部 卫健委 医学院校 人工智能医学专业 强制要求已核查结论清单
已核查内容1: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联合卫健委发布《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已核查内容2:要求全面取消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
已核查内容3:转而推行'终身学习档案'
已核查内容4:强制要求所有医学院校开设人工智能医学专业
待补充核查清单
待核查内容1: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全文中,是否存在任何可能被误读为“全面取消学分制”或“强制开设人工智能专业”的表述。
行动计划
Search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34号 全文我需要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完整文件,以便核实是否存在与待核查内容相关的具体表述。让我查找该文件的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
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医学教育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医学教育蓬勃发展,为卫生健康事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医学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我国医学教育培养的医务工作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面对疫情提出的新挑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新任务、世界医学发展的新要求,我国医学教育还存在人才培养结构亟需优化、培养质量亟待提高、医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立足基本国情,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分类培养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将医学发展理念从疾病诊疗提升拓展为预防、诊疗和康养,加快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
——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大专业”的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和教育强国建设。
——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加强救死扶伤的道术、心中有爱的仁术、知识扎实的学术、本领过硬的技术、方法科学的艺术的教育,培养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人民健康守护者。
——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体现“大健康”理念和新科技革命内涵,对现有专业建设提出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的新要求,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到2030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服务卫生健康事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四)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加大护理专业人才供给。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缩减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医学院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坚持以需定招,合理确定招生结构和规模。高校要结合人才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科学合理设置医学院。
(五)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加大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和支持力度。2020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均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优化学科结构,2021年完成医学二级学科目录编制调整,将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纳入临床医学指导性二级学科目录并加大建设力度。统筹研究医学相关一级学科设置。修订临床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实践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培养。在医学领域新建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六)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3年内推动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建设100个左右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加强师资培训。2021年起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七)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强培养体系建设,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3年内建设30个左右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创立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增加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扩大培养规模。
(八)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设置交叉学科,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深化基础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合式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支持八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深化临床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扩大学术型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开展医师科学家培养改革试点。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中,强化高端基础医学人才和药学人才培养。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
三、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九)提高入口生源质量。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一流医学院。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深挖潜力,着力提升培养能力,积极扩大本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在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中加大对医学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将基础医学等医学学科纳入改革试点。研究将护理(学)专业纳入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十)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深化本科医学教育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到2021年建设600个左右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加强医学伦理、科研诚信教育,发挥课程思政作用,着力培养医学生救死扶伤精神。推进医学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激发组织活力;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组织编写传染病学等医学类精品教材,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智能医学教育新形态,建设400门左右国家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出1500门左右国家级医学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建设国家临床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等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加快基于器官系统的基础与临床整合式教学改革,研究建立医学生临床实践保障政策机制,强化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加快以能力为导向的学生考试评价改革。加强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构建理论、实践教学与临床护理实际有效衔接的课程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护理教师队伍,提升学生的评判性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推进高职医药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建设国家及区域院校医学教育发展基地,带动院校医学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进一步加强对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考查。研究发布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不断完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有机衔接。
(十一)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强化中医药专业在中医药院校中的主体地位,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中医药主干专业。支持中医药院校加强对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的选拔培养。强化传承,把中医药经典能力培养作为重点,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支持编写一批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核心课程教材。注重创新,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
(十二)夯实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医教协同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抓紧制定完善高校附属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职称晋升评价的重要内容。高校要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根据人才培养规模、科学研究和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需求,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数量,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增加对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高校附属医院要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稳定教学管理队伍,围绕人才培养整合优化临床科室设置,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
(十三)系统推进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统筹管理。实化医学院(部)职能,完善大学、医学院(部)、附属医院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医学教育的完整性;配齐配强医学教育各级管理干部,在现有领导职数限额内,加快实现有医学专业背景的高校负责人分管医学教育或兼任医学院(部)主要负责人。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建综合性大学医学院(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共建院校办学能力和水平。
(十四)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制度。加快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构建医学专业全覆盖的医学教育认证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院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逐步将认证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认证不合格的医学院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相关专业招生资格。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对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高校予以减招。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基地认证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证,将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等作为住培基地质量评估的核心指标,对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连续2年排名全国后5%位次的专业基地予以减招。
(十五)加快建立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综合优势,建立“医学+X”多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和机制。围绕生命健康、临床诊疗、生物安全、药物创新、疫苗攻关等领域,建设临床诊疗、生命科学、药物研发高度融合,医学与人工智能、材料等工科以及生物、化学等理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融通创新、基础研究支撑临床诊疗创新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
四、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
(十六)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夯实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强化临床思维、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将医德医风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程,提高外语文献阅读与应用能力。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加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住培基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所在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对象薪酬待遇发放标准,鼓励承担培训任务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对象的薪酬待遇予以倾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体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制定。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依托现有资源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择优建设一批国家住培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
(十七)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急诊和重症抢救、感染和自我防护,以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作为医务人员必修课。创新继续教育方式,逐步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唯论文倾向。
五、完善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解决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有关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资源、落实责任,把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助政府服务管理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作用和优势。
(十九)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工程。统筹各方资金资源,加强对医学教育投入保障。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改革创新,支持国家及区域院校医学教育发展基地、一流医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等建设,支持“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等重大改革。支持国家住培示范基地、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等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医学院校支持力度。
(二十)保障经费投入。积极支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优化培养结构,提升培养质量。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培补助标准。支持相关高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学科建设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落实投入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的全文,现在我需要查看更多关于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的相关政策,以确认是否存在取消该制度的官方文件。
Search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度 2024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我需要查看更多关于医学教育中人工智能专业设置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关于是否存在强制要求所有医学院校开设人工智能医学专业的政策。
Search
医学院校 人工智能医学专业 强制要求 教育部已核查结论清单
已核查内容1: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联合卫健委发布《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已核查内容2:要求全面取消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
已核查内容3:转而推行'终身学习档案'
已核查内容4:强制要求所有医学院校开设人工智能医学专业
待补充核查清单
待核查内容1:各省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时,是否出台了可能被误读为“全面取消学分制”或“强制开设人工智能专业”的地方性政策。
行动计划
Search
广东省 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我需要查看广东省的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核实是否有关于取消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和强制开设人工智能医学专业的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
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2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教育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9日
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加快广东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打造一批名师优课,建成一批高水平医学院和实践示范基地,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医学教育创新人才。到2030年,全省医学教育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粤港澳医学教育合作更加紧密,建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医学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高地,推动广东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一)优化医学教育结构布局。逐步缩减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逐步转为在岗乡村医生能力和学历提升教育;鼓励发展卫生健康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护理等健康服务相关专业;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适度扩大医学研究生招生规模,新增招生计划优先用于医学紧缺专业招生。积极推进以需定招,科学做好人才需求规划。强化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的指导。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支持力度,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当地卫生健康类院校办学水平。支持港澳高校在粤合作举办医学教育办学机构,支持设立粤港澳高校联盟医学类专业联盟,加快形成粤港澳人才协同培养、科研协同创新、学科协同发展机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健全医学教育学科体系。坚持医学院校分类发展,强化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研究型医学院校应瞄准世界生物医学科技和医学教育前沿,建设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全国领先的学科和科研平台,培养一批拔尖医学教育创新人才及医学教育师资人才;应用型医学院校应瞄准区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培养一批应用型医学卫生人才。加强医学类专业学位点建设,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要强化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持续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鼓励开展本硕一体化培养。修订临床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研究生课程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研究生课程。在医学领域新建一批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和临床研究中心。(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三)强化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2021年全省各医学院校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型全科医学人才。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预防医学教育,建设一批省级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持续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医学生计划,提升定向医学生培养质量,着力提高就业水平。鼓励各应用型医学院校创新机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应在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市完成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强化基层实践能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四)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增强公共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大公共卫生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强公共卫生国际化人才培育。鼓励医学院校增设公共卫生相关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强化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及高水平医院的医教研合作,建设一批省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在临床医学教育中加强公共卫生教育,推动临床与预防融合,培养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优先增列公共卫生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开展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五)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完善与中医药强省相匹配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集中全省中医药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中医药专业。强化传承,把中医药经典能力培养作为重点,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创新机制,深化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学院。支持各医学院校办好中医药专业,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深化粤港澳院校中医药教育交流合作,支持建设中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局负责)
(六)创新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面向医学学科发展新趋势,探索“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医学院校与高水平理工科院校联合举办“医学+X”专业试点,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生命科学与医学结合,形成与理、工、文等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医科专业群,鼓励建设大健康产业学院。深化基础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八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深化临床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医师科学家培养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和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优势,围绕生命健康、生物安全等领域,开展高水平生物医药基础创新研究和国际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三、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七)持续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鼓励高水平医学院校试点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改革。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医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批高职医药类高水平专业群。大力推进医学类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加强医学伦理、科研诚信教育,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堂、团队及案例库,打造广东特色医学课程思政和人文教育体系。建设400门左右医学类省级线上线下一流课程,建设临床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等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加强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深化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导向的教学改革,鼓励开展小组讨论式教学。鼓励高校加强智慧教室、智慧课堂、智慧实验室建设,深化模拟医学教育改革,探索智能医学教育新形态。积极创建国家级医学教育发展基地,深化医学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护理教师队伍,促进医学教育及师资水平整体提升。(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八)夯实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发挥广东省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医教协同,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医学院。统筹区县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学类高职院校附属医院建设。落实广东省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建设要求,强化高校附属医院和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条件、师资队伍等建设管理。落实附属医院和临床医学院的人才培养主体责任,附属医院年度人才培养经费投入纳入重点评估指标。鼓励学校完善附属医院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推进附属医院教师系列与卫生技术人员系列职称相衔接。探索优化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机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九)完善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相结合的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大力推进医学专业认证,加强新设医学专业评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以及医学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第三方评估。实行年度评估和定期评估相结合制度,根据评估认证结果配置教学相关资源。逐步将专业认证结果对社会公布,对通过专业认证的医学类专业给予相应支持。对医师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2年低于60%的高校予以减招。依托第三方开展医学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定期发布广东医学教育发展蓝皮书。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基地认证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证,将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等作为住培基地质量评估的核心指标,对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连续2年排名全国后10%位次的专业基地予以减招。(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四、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改革
(十)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加强住院医师医德医风、基础理论、临床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统筹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和住院医师培养规模,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加强住培基地(含助理全科)和基层实践基地建设,完善住培基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住培基地和住培医师退出机制。推进省级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健全师资遴选、培训、聘任、评价、激励和退出机制,探索将住培导师的带教工作量参比计算临床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绩效分配体系,吸引更多临床医师开展带教工作。择优建设一批省级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全面推进全省结业实践技能统一考核。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培训全过程管理。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院校要明确承担住培管理工作职责的部门,加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住培和附属医院住培工作管理,完善和推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十一)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住培基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所在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对象薪酬待遇发放标准,鼓励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对象的薪酬待遇予以倾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符合相关规定的正常培训时间计入工作年限,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负责)
(十二)推进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急诊和重症抢救、感染和自我防护,以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列为医务人员必修课。持续推进继续医学教育供给侧改革,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逐步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缓解工学矛盾。推进“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丰富线上培训内容,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突出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内容、项目和方法的改革。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质量管理,制定系统科学的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实施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和人才培养业绩,破除唯论文倾向。(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资源,落实责任,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及中医药局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推动医学教育重大改革,协调解决改革发展有关问题,加大省内医学院校对口帮扶。省发展改革委要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纳入我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改革完善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各相关高校及附属医院要积极配合有关工作,落实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和优势,协助政府服务管理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积极支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优化培养结构,提升培养质量。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培补助标准。各相关高校及附属医院要加大对医学学科建设、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十五)强化监督评估。加强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动态监督,积极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定期开展督导评估,通过监测改革关键指标把握发展动向,持续改进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各级责任。医学院校要完善附属医院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履行育才育人职责,保障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现在我需要查看山东省的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进行交叉验证。
Search
山东省 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我需要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核实原始政策文件的内容。
Search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34号 全文已核查结论清单
已核查内容1: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联合卫健委发布《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已核查内容2:要求全面取消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
已核查内容3:转而推行'终身学习档案'
已核查内容4:强制要求所有医学院校开设人工智能医学专业
待补充核查清单
(无)
行动计划
已核查结论清单
已核查内容1: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联合卫健委发布《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已核查内容2:要求全面取消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
已核查内容3:转而推行'终身学习档案'
已核查内容4:强制要求所有医学院校开设人工智能医学专业
我需要整合所有信息,提供一个全面的最终回答
本次核查共涉及4条陈述,其中4条经证据证实不可靠或不完全可靠,0条因证据不足暂无法判断。
具体而言,原文中关于"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联合卫健委发布《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陈述不实,实际发布的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取消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的陈述不实,现有证据表明该制度仍在实行;关于"转而推行'终身学习档案'"的陈述具有误导性,终身学习档案是作为记录学分的载体而非取代学分制度;关于"强制要求所有医学院校开设人工智能医学专业"的陈述不实,政策是鼓励性质而非强制要求。
建议用户在引用医学教育政策信息时,应直接查阅官方文件原文,避免使用未经核实的二手信息。
| 原文陈述 | 可靠性分析 | 证据 |
|---|---|---|
| 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联合卫健委发布《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 不可靠。经核查,2020年9月23日发布的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而非教育部和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的发布单位、文件名称均与原文陈述不符。 |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34号 ...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23/content_5546373.htm(2020-09-23) 2. "信息名称: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生成日期: 2020-12-11 发文字号: 教高〔2020〕6号"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740/s3864/202012/t20201223_507186.html(2020-12-23)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34号" https://www.zryhyy.com.cn/zryhyy/c103711/202403/95b010410eb14f22a0cd319471fe67a1.shtml(未知) |
| 要求全面取消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 | 不可靠。现有证据表明,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度并未被取消,而是持续在实行。2024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延续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表述为"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未提及取消学分制度。 | 1. "第一部分学分要求。延续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11/content_6985849.htm(2024-11-09) 2. "国家卫生健康委《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若取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将无法对接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体系。" https://wsjkw.hebei.gov.cn/jyta/403308.jhtml(2024-05-09) 3. "在2017年的全国两会上,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取消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的建议和提案。针对这一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作出了回应...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 https://www.phirda.com/artilce_33787.html?cId=4&module=trackingCodeGenerator(2023-12-29) 4. "(十七)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作为医务人员必修课。创新继续教育方式,逐步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大力发展远程教育..."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23/content_5546373.htm(2020-09-23) 5.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 https://www.gov.cn/govweb/zhengce/zhengceku/202411/content_6985846.htm(2024-10-23) 6. "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基地认证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证..." http://www.gd.gov.cn/zzzq/zxzc/content/post_3551153.html(2021-01-29) |
| 转而推行'终身学习档案' | 具有误导性。"终身学习档案"或类似概念(如"个人学习档案")确实存在于官方文件中,但其功能是作为记录学分和学习情况的载体,而非取代学分制度的独立方案。2024年11月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的学分情况将被记入"个人学习档案",表明二者是并存的记录与管理关系,而非替代关系。 | 1.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学分登记,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获得情况及时上传至本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https://www.nhc.gov.cn/wjw/c100376/202411/78a754ce5ac74c31a49e5d8cfe3c5323.shtml(未知) 2. "加快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健全终身教育学习体系..." https://www.nhc.gov.cn/qjjys/s7944/201707/7e00c28f2a5c40a1bfc5429352d599c6.shtml(2017-07-11) 3.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学分登记,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获得情况及时上传至本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https://www.nhc.gov.cn/wjw/c100376/202411/78a754ce5ac74c31a49e5d8cfe3c5323.shtml(2024-11-07) |
| 强制要求所有医学院校开设人工智能医学专业 | 不可靠。教育部确实在推动"新医科"建设,鼓励医科与多学科(包括人工智能)深度交叉融合,但这是一个通过审批和引导方式推进的过程,并非"强制要求所有"医学院校开设。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表述为"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未提及"强制"或要求开设特定专业。地方实施方案均使用"探索"、"鼓励"等鼓励性、指导性措辞,未出现"强制要求"的表述。 | 1. "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 https://www.zryhyy.com.cn/zryhyy/c103711/202403/95b010410eb14f22a0cd319471fe67a1.shtml(未知) 2. "教育部已于近日印发通知,公布了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人工智能专业被列入新增审批本科专业名单,全国共有35所高校获首批建设资格。" https://www.edu.cn/ke_yan_yu_fa_zhan/gao_xiao_cheng_guo/gao_xiao_zi_xun/201904/t20190401_1652513.shtml(2019-04-01) 3. "——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设一批新的医学相关专业,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23/content_5546373.htm(2020-09-23) 4. "探索"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医学院校与高水平理工科院校联合举办"医学+X"专业试点,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生命科学与医学结合..." http://www.gd.gov.cn/zzzq/zxzc/content/post_3551153.html(2021-01-29) 5. "鼓励高校新增设置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新医科专业。加强医学类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促进医工、医理、医文交叉融合..." http://gb.shandong.gov.cn/jpaas-jpolicy-web-server/front/info/detail?iid=cadea16bf4844920b5d0ae98019537e3(2021-04-15) |